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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 8 : The letters to X, V, Z, and W
Answer to “What Else can Art Critics Do?”
答〈如果藝評還可以做些什麼,那到底是什麼?〉
March 20th, 2013類型: Art Production
作者: 徐建宇 編輯: 鄭文琦

致W:

我的確很久沒有看過這麼需要耐心的信了。關於上次聚會中諸爭議確有許多必須說從頭的「問題叢結」,雖然我對於部份被你引述的立場宣告有些疑慮,但還是同你一樣,從藝評的「不重要說」聊起吧。

1

作為功能性的論辯,社會事實一說仍然有其曖昧之處。藝評重不重要的問法也會遭遇類似藝術邊界的問題,很容易掉進相對性的討論裡去,這不會是你想見到的討論;並且你也清楚的指出,它們需要放在特定脈絡的題目中才是有效的問題。比例上的偏低,或者市場供需量小也許是一個社會事實,但這因此而評以不重要似乎欠缺了某些推演。這個部份假如我們粗糙地借鏡二八理論,那麼說不定反而可以推出藝評之所以重要,正是因為它的比例偏低的結論:作為一項頗具當代性的工作,它正是另一種金字塔事業。另一方面,如果我們用對藝術家的影響多寡作為參考值,它很可能首先得拉出一條關於藝評與藝術家的關係該怎麼描述的新問題。畢竟在今天,影響一個藝術家創作的變量已經幾近無限,我們確實難以評估誰的創作是不是受了誰的文章所致—特別是那個誰如果是他的老師、或知名策展人,那麼這個影響就更加撲朔迷離了。你也曉得在台灣兼任三者早就司空見慣,這可能是另一個「情感上不好說破」的社會事實吧。

反過來說,假如我們真的用「社會」的規模來考慮這種問題,那麼你同樣可以說「藝術不太重要」也是一種社會事實。這可能還更直觀一點,正所謂百無一用藝術家——就像那些左翼媒體總愛批評的—如果連藝術都不重要了,那藝評還有什麼好講的呢?但同樣的,這裡頭的相對主義的魔鬼正是每一個以藝評為志業的作者都曾經(或正在)扺抗的。你當然也不會相信這種論調。事實上,從你提到正發展的陪伴理論看起來,儘管你一股腦地將藝評不重要訴諸(看似)直觀的現象,我感覺你其實是殺費苦心地把藝評還是很有點用處的心情通過某種自嘲的方式暗示出來,這是演講術中的重要橋段,功用上也比道德勸說有力得多。那麼自然地,你對於藝評重要與否的問題實際上是在問,在「藝評」這個概念中,溝通意味著什麼?再回頭看你說的「藉由藝術(作品)來溝通」與「關於藝術作品的溝通」,看來你似乎只是單純的區分出藝術家-觀眾與藝術批評-讀者兩種工作,如果我們稍微把它代換一下成為「語言無法企及的藝術」與「語言可以描繪的藝術」。這樣一來似乎隱約能看見一組感知-邏輯的影子。也就是說,在你對溝通所作這個區分後面,我猜想你認為關鍵在於語言與感知的互動關係(怎麼描述?是否可能描述?)上;這想必也是你把藝評不重要安在「當觀眾可以自己感覺作品」的推演後面的反證策略。

2

在正確地劃出我們的分歧前,我想稍微縮限一下你討論的範圍。就我印象所及,這些爭論(包你與其他人之間的)主要起因於關於藝評究竟要分析作品的什麼內容的討論,這個內容是不是要包含(參考)作者的思想?語言能描述的範圍如何?然後進一步引申為,在作品-藝評-觀眾之間存不存一個平面上的溝通關係?換句話說,藝評對作品的分析如果可以視為一種與觀眾的溝通,這種溝通的意義何為?因故你在文中表明了:如果藝評書寫不單純只是解決自身的存在焦慮…而是想要處理「藝術作品到底想要講什麼?」的問題,那我們可能必須小心區分「藉由藝術(作品)來溝通」與「關於藝術作品的溝通」這兩件事。也就是說你試著把書寫者的溝通工作重新劃分出來,並給予一種具體註解為:處理藝術作品到底想要講什麼?雖然這個原則看來頗有「過於正確」之嫌,但也就是在這裡,我發現「作品講了什麼」這個概念,實際上經常穿插諸如對作者意圖的考查、對作品本身訊息運作的認知(形式、材料等)以及閱讀者的自我投射(包括他的使用的概念工具)等不同概念;當我們試圖去指出作品的意義同時,我們其實也在不斷確認自己接受作品的(美學)立場為何。

我們想要為語言找到落腳處,而我們又深知「討論作品的語言永遠無法等於作品本身」,從而作品意義在概念上的曖昧就讓它從與作品的直接關係的假想中分離出來,在一定程度上,我們儘可以說意義—作為一種類似真相的存在—是為了書寫(語言)而生的假設性前提。

這個說法似乎有些唯語言論的調調,無論作品的意義是否真有其事都將籠罩在語言編織出來的濛霧之中:凡說出來的,都是建構的。這確實要擔上一些貼標籤的風險,但也提供了一道山不轉路轉的視野—特別是你提到馬拉美(Stéphane Mallarmé)指出當觀眾可以直接與作品共鳴了,感知上升到優位,藝評就喝西北風了的景況,其實好像更支持這種把功能性的外衣卸下來的藝評的本來面貌。只是以馬拉美的年代來看,他的效果說適不適用今天的場景也挺值得商榷的—如果我們說,書寫實質上無涉於作品意義的本體,而是在先假設它確有意義的前提下去建構語言達致的邊界,那麼我們似乎能在一種修辭的意義上來評估它,把它視為一門特殊的文類(genre),而不是嚴格意義的人文科學或哲學。這個思考類似我曾經在〈藝術家自述〉這篇短文中的粗淺嚐試。藝術家自述的體裁潛力在於它暗藏建構自我的意識 (註1) 直追自傳文學的修辭;而藝術批評則是某種通過不斷創造新的(藝術)意義圖象的當代寓言,用以告誡我們今日的藝術總體而言很可能只是幻象。

也許這有些危言聳聽了,但我想你至少能接受的是,藝術批評與藝術之間所維繫的並不單單不是那種見於各人功力高下考古工作,也不只是普常意義上的詮釋關係;藝評在語言的基礎上一邊與實存的藝術—這當然是個權宜的講法,我不傾向在這裡把藝術的本質論與建構論直接對立起來,只是簡單的指出在我們眼前發生的藝術作品—保持距離、一邊又平行地製造一個可以扺達的藝術圖像,這種兩面性將們我們帶進了藝術批評的自給自足的空間,同時也是自由與專制並存的空間;藝評正是透過在自己的領地中去展示絕對的自由與專制而有計劃的宣告其自主性。這種源自文本概念的傳統使我們設想大家(藝術家以外所有人)都是自由的讀者,我們可以也應該以任何方式閱讀作品,從而藝術(作品)的意義就在這些自由的主體迸現之際被「打開」來了——這讓我想到,每次我們說「打開作品的詮釋空間」時,都彷彿那是「作品的」空間一樣,但如果我們不為它的修辭所動,那空間實實在在是屬於書寫的:

藝術之所以是可以談的,乃是因為藝評不是作為作品意義的附庸,而是清楚界定了它自己跟讀者的關係,然後創造了它的讀者。倘使在這一角度來考慮溝通的對象,與觀眾溝通對藝術的想法就會是獨立於作品實體外的一項純然在語言中進行的活動了,這意味著我們還是有機會討論它的美學問題—在文類的意義上—以及所謂的「瓶中信」理論。

3

我試著不要把這樣的討論太快視為「藝術的外部」。一方面,即使我們不特別論證邊界的問題,今天無論如何它都跟藝術體制有著休戚與共的關係;另一方面,我想我們都可以同意,當代藝術在它自己的公共領域中的擴張是沒有一刻停止的(甚至是通過這種過程反覆定義了自己),而語言正是我們用以把藝術的公共維度延伸出來的方式。如果過往我們為了承認某個語言無法達致的存在而(並非受迫地)成為一個本體論者,今天在這個討論藝術書寫自主性的命題中,我們好像還有一些折衷的道路可以選擇。然而,我並不是以十分肯定的口吻談論此事,相反的,我總是在許多矛盾中反覆地作結。身處在某些神秘的時刻,我清楚看見藝術隻身在語言的邊緣處;而當我們談到藝術批評的成果,我好像也接受在某種程度上,(作為總體意義的)藝術可以通過語言達致,並且與藝術作品中的那個「藝術」和平共處。但是這個折衷也不是指向某些混合立場的—既是此又是彼—毋寧說是帶著一絲道德氣質的語言邊緣主義的方法論傾向。

很抱歉,這封信還是沒有一一回應你所有的命題,甚至在本文中的談論我也感到還有不少未解決之處,我想我們還有機會在別處繼續這些討論吧!

祝 好
建宇

Footnote
註1. 同王柏偉在《藝外》雜誌2013年3月號大作〈設計與形象〉遙相呼應。W作為本文的第一個讀者,原指向信件的收件者王柏偉,亦即〈如果藝評還可以做些什麼,那到底是什麼?〉的作者。但「W」作為專題文章的閱讀對象,則指向非特定讀者,故「W」包含特定了但又不只是特定的某人。
See Also
藝術家自述 Artist Statement ,徐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