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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 28 : NO WORK, NO ART?
Alienation of the Labor Market of Performing Arts
表演藝術的勞動市場異形化
July 21st, 2016類型: Performance
作者: 黃佩蔚 編輯: 鄭文琦
出處: 表演藝術評論台
原為四月發表於表藝評論台的文章〈表演藝術的勞動市場異形化〉(上、下),今修改為一篇刊登於「數位荒原」。作者為藝術工作者,她從《新世代英倫創造》建築展的徵人啟事點出本地常見的表演藝術界遊走合法邊緣地帶之弊病,而在社群網站上引發轉載討論。她以勞動「外掛化」和資訊不對等⋯等因素來闡述原因,最終仍未解答此種自我剝削為何得以因循,本文試著保留開放答案而非提出過於簡化的唯一版本答案。
一個徵人啟事常用的圖像

前言

本文首次於今年四月發表於表演藝術評論台,趁著轉載的機會再次回頭檢視書寫當下的語言匱乏,仍然數度面臨無法重新交稿的困境。在首次發表中,我以2011年耗資兩億的百年國慶搖滾音樂劇《夢想家》的人力運用為例,提出文化勞動關係中普遍存在的現象,亦即資源分配的比例不正義,以及資訊不對等、甲方優勢的合約關係。有回應者指出該案中的人力實際運用,牽涉到與教育單位的合作計劃及培訓機制的銜接,不能全以單純的勞動關係來討論。確實,若以此案的外在表現為例,或有瑕疵,也可能使此文主要論述的勞動異形化現象失焦。

然而,人力資源現況在文化產業中的一言難盡,包括寄生其中的誤用與濫用,絕非單篇或有限視點能夠全面觀照與討論,作者能力所及的梳理程度亦相當有限。這也解釋了為何此一議題成為某些特定階層不樂見公眾討論,也正是文化界最難以啟齒的晦暗地帶,關係到文化產業的經濟分配權、資源階級的真實與醜陋,深深影響台灣藝文環境的最底層最小的單元:「人」,最後,人又如何成為共犯結構的一員直至輪迴?這次重寫段落是為了再確認本文最初的提問:當國家文化政策的討論,大多落在資源分配機制、補助政策,卻鮮少有人真正關注更為基礎面的文化勞動現象,並積極尋求解答時,文化勞動者作為一個失聲的族群,究竟誰應該/可以為此,能夠或如何發聲,繼而產生何種的思考與行動?有了此一先決體認,才能聚焦於以下的書寫。

 

從一則徵人啟事說起

真正引發下筆動機的近因,是一則喑黑的徵人啟事。在2016臺北世界設計之都的大計劃下,英國文化協會於北美館策劃了《新世代英倫創造:走進海澤維克工作室》建築展,為此徵募專案行政及翻譯地陪人員。洋洋灑灑條列式的工作內容,高標以上的條件需求及「一切面議」的福利薪資,層層面試,最後雀屏中選者簽下合約,薪資五萬元新台幣(2016年1月到5月總額,不是月薪),且不含勞健保、不含加班費、彈性上班並得配合協會其他專案業務,口譯接待人員則是日薪2000元台幣。喑黑的是苦主噤聲、無人舉發,仿若無人知曉。

在此,本文必須先對的「勞動提供者」及「勞動需求者」的定義加以釐清,而這絕非單一書寫能夠涵蓋的全貌,筆者試圖爬梳的部分也只是冰山一角。個人(演員、舞者、藝術行政、技術人員等)和組織(藝文團隊、展覽/藝術節主辦方、政府單位等)是一組看似相對卻不限於此的流動關係。當團隊組織面對政府、機制時可能是提供者,但反向面對演員、工作人員時,則成為需求者。一如策展人在藝術節與策展助理之間,同時是提供者也是需求者。甚至藝術行政之中可能形成另一個資源上及位階上的隱形結構,同樣是可以調換的關係。

 

遊走法律外的灰色地帶

在明確的勞資關係之外的灰色地帶,即無償勞動的志工、實習生,在《今藝術》281期專題文章〈喬裝成志工的無償勞動陷阱(上):一場無私奉獻之夢的後現代性裂解〉已將這部份做了很完整的論述。(註1) 需要補充說明的是志願工作的原始立意無害,除了校園與職場的銜接教育、部份減輕整體人力支出需求。更重要的是,年輕藝文工作者可以藉著低門檻管道,進入藝文職場的第一哩路,對於藝文產業的長期發展也有正面價值。但在此同時,經過整體思考的培訓、回饋、經營機制也要同步發展,才能產生所應有的意義及功能,絕非今日所見短視近利的殺雞取卵、誤用或濫用,視整體藝文產業的基礎於無物的惡質思維。因此所陷入的惡性循環,與政府舉債債留子孫的景況,並無二致。

此外,表演藝術小眾卻多數的小型劇團,不乏不以「補助」為唯一的經費來源,而以共生共創為基底的特殊結構,超越勞資關係的工作模式,沒有辦法套用任何法條基準。其中包含互信關係的人本機制,以及情感支出的人情成本,儘管不能得到實質的金錢回報,彼此都將有所獲得的價值,也無法量化定價。然而,這類建立在情感、誠信及共生基礎的對等關係,也同樣不應做為蓄意成為綁架勞動關係的藉口。在這當中的分辨拿捏,沒有可以立定的標準。排除以上兩種情境,我們才能聚焦於本文的核心「表演藝術勞動市場異形化現象」並做探討。

如同英國文化協會這般的徵人啟事不是唯一、也不只在視覺或表演藝術領域中,而是普遍存在的現象。在PTT的求職Job版、Part Time版,尚且有「禁止面議、內容詳細描述,不可模糊籠統」的強制規定,反觀在藝文工作徵募的大本營的國藝會「徵人廣場」,或者表演藝術聯盟「徵人訊息」中,卻始終充斥著曖昧模糊的徵人項目內容,這樣消極把關的公開機制,竟成為勞動剝削的默許者之一。

還有一例是2015年初Pinkoi文創口譯事件,當時它以時薪115元台幣徵募專業口譯,自詡為文化創意卻不尊重專業的無良作為,最後引發翻譯界口語撻伐,要求公開道歉。然而外有政策,內有對策,從此之後,不論公私單位徵募資訊需求仍然寫得洋洋灑灑,最後必加一句「主管交辦事項」涵蓋所有未盡事宜,而待遇薪資化約為一句「面議」帶過。這「面議」的字面解釋是:依個人能力給薪,同時也規避被公開撻伐的可能,真正的潛台詞是「你不說、我不提,你沒有要、我不用給、你不知道的、我不會告訴你。在缺乏基本勞資認識、無能談判的情況下,無論結果如何,都是雙方合議你情我願,他人無以插手。因為無所知,求職者在這場追求表面和平和諧溫暖的攻防戰裡,成為絕對的輸家。

 

表藝界:勞動「外掛化」與資訊不對稱

回到表演藝術產業的勞動現況,以便利商店外掛化形容再貼切不過,不但各項服務要求推陳出新,未來甚至有手搖飲料服務、開設托兒閱覽專區。表演藝術產業裡的人力使用如出一轍,更有過之而無不及,彷彿只要符合最低薪資就完全合法,便可毫無節制上綱。但我們要問的是,有沒有人因此抵制:不喝便利商店的手搖飲料、不使用商家的閱覽室?就如有沒有人因為團隊組織的無良用人,就不去看表演?此時,無辜的觀眾同樣被無端的捲入共犯結構之中,我的腦中竟浮現耶穌受難時的禱告詞:

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

 

深究其因,關鍵之一是長期以來的資訊不對等,和勞資相關知識的缺乏。曾幾何時,(到職第一天就應有的)勞、健保和週休二日、補休假被列為「福利」(「福利」就是指多出來的,我多給你、你本來沒有的)。基本「權益」長期以來被誤用、偷渡成多給與的「福利」,甚至成為職缺面議的條件之一,簡直是一種變相的偷竊。我們很難想像到2016年的台灣社會,仍然有三個月試用期沒有勞健保的遺毒存在。而這樣的陋習不只普遍存在於中小型團隊中,甚至是官方組織、大型團隊製作都難以確保。

於是,當表演藝術行政階層群起為台中歌劇院票價折扣事件發聲、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爭議集結,以「藝術不打折」為主要論述,並在社群媒體上揚言「無限期支持健全藝文環境」時,是不是也能回頭看看自身(組織)面對工作人員、表演人員的薪資福利,為什麼打好幾折?藝文環境的不健全不只來自他者的外來暴力。從那些置身在權力核心、握有資源分配權的高階藝術行政或政策主導者口中的義憤填膺,竟有著莫名的荒謬感,矛盾,鄉愿,不足為名。是誰先剝削誰,成了無人回應的羅生門。或許這一點也不矛盾,終究是一個人性食物鏈的結構。

 

自我剝削如何循環?

藝術勞動者果真是失聲的族群嗎?原來弱勢裡還有更弱的弱勢,底層下有更底的底層。誠然,到底是經費不足的無奈或者惡意壓榨,向來難以一概而論,但其中仍有可供檢視的準則,不應成為資源豐厚的需求者藉此博取同情的藉口。在此,我們認為法律應該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而符合「勞動基準法」的最低/無良勞動條件也是人性的產物。惡質的勞動市場畢竟不是光靠立什麼法、定什麼罰則便能解決,恐怕還是要從根本的個人意識、基礎教育來思考。

此處的關鍵或在於:勞力的供應者不自覺陷入自我制約,認為自己身處弱勢,無法抵抗強大的需求方(劇團、舞團、展節組織,乃至於整體環境),所以必須妥協、接受。卻不能有意識地覺察其所屬一方,在人數上的壓倒性比例約為:99%對1%,勝算其實在己方。這裡我們看見弔詭之處是,其一,缺乏有組織(有效的工會)的群體,只能成為讓需求方訕笑的散沙,其二,99%裡還有80%想成為那1%(如前文所提到的階級流動),在角色對調換立場丕變,於是局勢再次扭轉,同樣陷入共業的輪迴。

從組織初始的同甘共苦,大家一起打拼,到組織壯大(獲得足夠補助、更多演出機會、甚至得獎獲取名聲)之後,一人儘管得道,雞犬卻未必升天。每年拿上政府補助資運的旗艦團隊、藝術成就高過於頂的大家名師、甚至是經費穩定的團隊,伴隨其下的勞動條件同樣不忍賭卒。與其說是同是天涯淪落人,不啻說是同行人何苦為難同行人。從此,沒有人能被指稱為絕對的加害者,也沒有人可以宣稱自己是絕對的受害者。對勞動者而言,在受到無良對待的過程中,勞方領袖扮演的角色,無疑是整個故事中最黑暗的章節 (註2)—後者才是最真實的樣貌。

 

暫結

有個心理學家斯坦利.米爾格拉姆(Stanley Milgram)的著名實驗是這樣的:受試者被要求協助研究人員教育學生,方法是給予答錯問題的學生(他們以為是)痛苦的(且可能致命的)電擊。大部份助手都會聽指示行事。米爾格拉姆做出結論:大部份人會服從某種權威,即使權威的指令違背其最深的信念。這裏的啟示是:人並不需要支持(某權威)也可以服從之。最後以為自己「沒有能力」的人,逐漸放棄了反抗的權力。而有能力的人則選擇忽略這些不公,因為想保有這些權威的好處,或者保護自己。這才是最可悲之處—或許,由群體共同餵養的業力結構,其實從未在台灣社會消失過。

Footnote
註1. 見《典藏今藝術》no.281,〈喬裝成志工的無償勞動陷阱〉(上)(下)作者:陳韋臻。
註2. 改寫自德國猶太作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名言:「對猶太人來說,猶太領導者所扮演的角色,無疑是整個黑暗的故事裡最黑暗的一章。」語出自納粹頭目阿道夫.艾希曼大審的調查觀點,德國和波蘭的「猶太委員會」與納粹串通一氣大規模謀殺自己人。他們幫助納粹集合受害人,沒收其財產並送上死亡列車。漢娜鄂蘭寫道如果沒有這些猶太領導,「會出現騷亂和很多痛苦,但是受害者的總人數很難達到450萬至600萬」。
See Also
表演藝術勞動市場異形化(上) ,黃佩蔚
表演藝術勞動市場異形化(下) ,黃佩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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