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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d Serious Covered Songs: Black Wolf Nakasi
認真唱爛別人的歌:黑狼那卡西與台灣搖滾場景
October 11th, 2012類型: Sound Scene
作者: 張又升 編輯: 鄭文琦
嚴格意義的原創並不容易,這是搖滾精神歷來追求的烏托邦。完美再現別人的作品也很難,至於把模仿失敗的樣子當作另一種典範,卻似乎相當罕見。以上是以兩人編制的黑狼那卡西為討論對象,因作者認為一人版的黑狼那卡西(黃大旺個人秀)與此並無差別—除了他本身的「裡」狀態以外。本文也是張又升一系列關於黃大旺的討論開端。

從2004年作為「黑狼那卡西」的路過型樂迷開始,這個奇怪組合及其中那個奇怪傢伙,就一直在我心中某個角落不定期排洩著,其臭、其酸,讓我久久無法忘懷。2010年春,終於遇到黃大旺本尊,因緣際會下我成了他演出和發片的主要推手,遂得以近距離研究這隻獸。

我把這兩年的考察視作一種「蹲點」,這意味著從此後我喪失了一個純粹聆聽者──有興緻、時間、金錢就聽,沒有就不聽──的輕盈身份;我的考察對象的各種討人厭、爛到不能再爛的他媽的雞掰東西,我都得照單全收。本文是這場蹲點考察的一期報告,只談黃大旺/黑狼那卡西的「表狀態」,即他的舞臺表演、背後策略和台灣搖滾場景的某種情結,而暫不觸及「裏狀態」,即大旺此人的內在精神構造。說到底,一般聽/觀眾沒有必要瞭解「裏狀態」,對此保持無知絕對無損他在臺上為大家帶來的感動。欣賞表演、書寫評論本有許多層次,端看人們將自己放在哪個位置。作為一個蹲點考察者,自許有義務解釋我看到的現象,而其「表狀態」之來由確實與「裏狀態」有著深深的扣連,這點將在第二期談論。

 

出身自搖滾場景的黑狼那卡西

至2012為止,黃大旺有三種表演及創作形式:自由即興、電子噪音和「黑狼那卡西」。這三種稱謂並不對等,因為我們完全可以在當前音樂系譜中找到free improvisation和electronics/noise之類的風格,但絕不會有Blackwolf Nagashi這玩意兒。顯然後者只是藝名,儘管「那卡西」真有其事。不過,黃大旺的那卡西又不是那種那卡西(日本或日治/戰後的台灣民間流行音樂),反而比較接近「素人音樂」。

黑狼那卡西首先出現在2004以前的台北搖滾場景。當時黑狼那卡西有兩位成員:大旺與Rotten。演出方式至今沒有太大差別,同樣是卡拉帶或各類歌曲的改編,再配上兩人的瞎扯閒聊和五音不全的模仿。演出名稱每場不同,字詞構造皆為「黑狼○○那卡西」,究竟○○為何,就看當天表演主題。好比他們曾經向Nirvana致敬,當天演出名稱就是「黑狼涅槃那卡西」。只要看過一場雙人編制的那卡西,就可以清楚他們的分工:Rotten是主唱,能夠以其獨特的鄉土味和玩笑話操縱全場氣氛;大旺從事音樂的編播,雖然也唱歌,但大家的印象多集中在他奇形怪狀的肢體動作、表情和發聲。硬要說的話,舞臺上的黃大旺是作為一個附和Rotten(而且總是不太成功)的雜訊或騷擾物而被注意到的。

據大旺表示,黑狼那卡西之所以成立,其實是Rotten「想要在音樂祭看免費表演」,索性自己組團入場便能享有這種資格。不管這個理由對多數人來說多胡鬧,它證明了一件事:這是一個出自搖滾場景的團體。Rotten本人曾是大學搖滾樂社的成員,自然是一位搖滾樂愛好者。在他口中,我們不會聽到任何當代藝術家或前衛音樂家的名字。2004赴日之前,大旺已經與「在地實驗」(1990年代聲音藝術重要組織)及其周圍人士有所接觸,但由於其見識多、品味雜、彈性大,聽搖滾樂也認識搖滾客,所以雖然對實驗音樂頗有興趣,對搖滾場景卻也不排斥。

這便是黑狼那卡西的成份。他們的演出場合除了野台開唱一類的音樂祭,也包括至今挫折累累卻仍屹立不搖的地下社會。可想而知觀眾也是搖滾樂迷。我總好奇,搖滾樂聽眾如何看待黑狼那卡西。因為Rotten和大旺從不使用三件式樂器。同樣是「Play」,當周圍搖滾樂手老老實實地「玩」樂團和樂器時,黑狼那卡西卻直接以一台編曲機(現在則是mp3播放器)「播放」樂團歌曲或各類音樂。因此兩人實際上正從事DJ工作,偏偏他們又繼續大聲唱。這些歌曲包括西洋經典名曲和某些本土樂團頗具知名度的歌(他們特別喜歡胡椒貓的「All Star」一曲,時常以此為哏,半嘲弄地模仿女主唱小紫)。掉拍和走音是家常便飯,演出環節有時血管阻塞有時精蟲衝腦。我認為這種種手段之所以特別能炒熱現場氣氛,是因為他們揭露了這圈子觀眾的某種微妙心理。

 

開槍:微妙的搖滾情結

在資深一點的台灣搖滾樂迷生命中,室內聆聽唱片、收聽廣播的經驗,多半早於live house或戶外音樂祭親臨現場的感覺。當然,1990年之後來到世上的青年,這方面的經驗可能是倒過來的。不過歸根到底,從歷史來看,搖滾樂來自西方,在台灣要認識搖滾樂只能靠唱片的引進、買賣和聆聽。除非歷史已經來到本地樂團累積達一定數量、演出普及至一定程度、相關音樂祭亦行之有年的地步,否則一般人很少有機會僅憑現場參與就愛上搖滾樂,進而成為樂手。因此在台灣,不論是現場演奏的樂手,還是參與現場的樂迷,肯定都有一段室內聆聽的回憶──說不定還伴隨著自己的模仿和輕唱,而再怎麼亂唱、唱得再怎麼難聽,也都令人心滿意足。

對某些樂迷來說,走出臥室、參與現場,從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們或不信任本地樂團,或著迷於音響品質,原因複雜難料。就算到了現場聆聽本地樂團,也難免經過一番(潛在的、甚至是無意識的)「努力」:要麼告訴自己眼前樂團能夠放在已知音樂系譜中的什麼位置,要麼辨別該樂團與已知的外國樂團哪裡不同。就算周圍開始出現「支持本土原創樂團」的論述,而自己也贊同這樣的理念,但這些放下手邊經典唱片、離開臥室的樂迷,依舊期待在現場看到樂團彈奏名曲─以改編或致敬的形式。總之,不少樂迷很難放棄心中的「參考指標」。假定他們最終能輕鬆遊走於台灣各類演出現場,並對本地樂團及其作品如數家珍,也已是下過一番「精神工夫」的成果,絕不可將之視為理所當然。

至於樂手恐怕就更累了。由於自己首先就是樂迷,在「原創」風潮的鼓動下,他們既想向自己喜歡的樂團看齊,又許諾應該「做自己」,因此一把「保持安全距離的尺」始終在心中將「認同」(原創、自主等價值)與「欲望」(從前透過音響聽到的、來自異國的、經典的美好音樂)區隔開來。在玩團過程中,除了學習及彈奏樂器、應付人事金錢、忙於創作外,還得擔負這樣隱微的疑慮,著實不輕鬆。我敢說,這種在聆聽品味和創作風格上的被殖民經驗,就算不是普遍感知,也仍有部份樂迷和樂手掙扎其中而不自知。在這個意義上,任何演出現場雖然表面上一派和樂,根底卻充滿張力:樂手想要像某些國外樂團,但又不能像;樂迷想要聽某些國外樂團,但又不能聽。

黑狼那卡西之所以如此擄獲人心,正是因為對這種微妙心理開了一槍:老實說,你們一直都想唱別人的歌吧?其實所謂的「原創」很累吧?聆聽那些由「室內派」樂迷長期積累的歌單及生活中、電視上、小時候的歌曲,不是比較爽嗎?終於,那些為了追求自主價值而付出過許多心神的樂手和樂迷,再也ㄍㄧㄣ不住了。因為舞台上兩個王八蛋兼解放者竟自信滿滿地宣告:唱別人的歌沒什麼不可以啊,你看多開心啊!放鬆,是欣賞黑狼那卡西最直接的反應,因為大家猛然被告知「今天不用寫回家作業」,不用再背負「原創」及聆聽「原創」的包袱。然而,若黑狼卡西僅只於此,和高中熱音社的拷貝型樂團或卡拉OK歌唱大賽又有何不同?

 

策略:認真唱爛別人的歌

黑狼那卡西的全部奧秘就在於:藉由「模仿失敗」,批判並超越了「原創與否」的二分界線。就這樣,他們不只高唱別人的歌,還毫不留情地把別人的歌唱得很爛。雖然獨立搖滾在台灣發展20年有餘,早就出現不少頗具在地特色的聲音,但風潮一起,連帶也有許多樂團只是膚淺地複製知名樂團的形象─從外型打扮到對特定編曲的追求,不一而足─卻偏偏謂之「原創」。當本來強調原創的圈子,因流於形式而成為最大的模仿社群時,黑狼那卡西的模仿就成了另類原創;或者精確地說:一種不管原創與否的「生產」─我們總是已經藉某些既存的東西,產出某些將來可能繼續為別人所用的東西,因此並不存在真正「從無到有」的、有如上帝神力般的「創造」。對他們來說,創作不是只有寫出獨一無二的曲目一途,唱別人的歌也不代表了無新意。如果無法特出,承認庸俗也不失為一種獨立態度。(為何這種「庸俗」不能被看作「特定族群被迫達到卻無能達到後天強加之指標」的症候?)與其把毫無生氣的模仿說成原創,不如把自己平時胡亂唱歌的樣子搬上舞台,把自己連好好模仿都做不到的樣子(為什麼一定要做到?)與眾人分享,而這些正是臺下一大群觀眾私底下常做的事。

熟悉,是放鬆之外另一個欣賞黑狼那卡西的反應。因為觀眾在臺上看見自己,看見自己曾經辛苦學習如何像一個搖滾客、如何像一個搖滾樂迷的過程。Rotten和大旺另一個爆笑的哏,是在舞臺上對著音控人員和觀眾大喊:「test,test…one two,test」(ABC腔調)或「不好意思,貝斯大聲一點…啊,吉他聽不清楚,鼓可以小聲點嗎?謝謝PA大哥…那個Keyboard也大聲一點…雞排脆一點…辣一點,對對…」試音,可是天知道他們哪來的這些樂器,手上就一台編曲機或mp3播放器,還要測試多少聲音!看到這個畫面,大家都覺得好笑,也都知道笑點是什麼,臺下樂手們之所以樂於被調侃,正是因為知道兩個瘋子賣什麼膏藥,因為確實不少樂手以這些話語刻意標榜搖滾身份。如果哲學史上有幾位大師被認為善於「揭露」某些世人不願面對的真相,那麼黑狼那卡西大概也屬於「揭露系」。他們提出許多問題:模仿與原創的區分從何而來?原創與否如何被認定?我們的處境究竟是什麼?何以台灣走到如此荒謬的境地?

總的來說,嚴格意義的原創並不容易,這是搖滾精神歷來追求的烏托邦。完美再現別人的作品也很難,就像我們在電視歌唱選秀大賽看到的那樣。至於把模仿失敗的樣子當作另一種典範,卻似乎相當罕見。其實當代的反抗或創新策略,大抵不出三種路線:一、設定反抗對象,如特定體制或意識型態,不得不在其對立面開出新局;二、學習反抗對象的遊戲規則,玩得比對手更卓越,堅持在其內部開出新局;三、有意無意地學習特定對象的遊戲規則,讓自己持續犯規而被淘汰,弄low自己也癱瘓規則,直到該對象因不堪其擾而將你列為它的對立面。這時是否採取對立姿態的權力已操之在己,因此是以「遊走於各種邊界」而非「必須主張或反對」特定體制或意識型態的方式走出新路向。

黑狼那卡西到底是兩個自嗨的樂迷,還是兩個半調子的樂手?模仿失敗,原創無能,他們肯定要被認為是不入流的,而這全是因為他們誰也不討好。在過去十年的演出,黑狼那卡西或有受到忽略、或有獲得讚賞、或有令人費解之處,大半是因為採取這個策略,不管他們主觀上有沒有意識到。

 

小結:向一人版的黑狼那卡西前進

以上是以兩人編制的黑狼那卡西為討論對象。因為我認為在演出的初步原則上,一人版的黑狼那卡西(即黃大旺個人秀)與此並無差別。唯一不同是觀眾必須直面黃大旺這個不明存在。我將在下一期蹲點考察,討論一人版的黑狼那卡西,這更適合從大旺的「裏狀態」來談。

最後,本文盡量避免用生澀的學術用語表達黑狼那卡西演出策略的糾結,只希望一方面把話講清楚,二方面把事情講到位。然而,我的筆力和學力有限,這兩方面的希望勢必沒有完全達成,須請讀者批評、指教。對於專業評論家,當然我調動的一些概念與思維─好比「認同」、「欲望」、「殖民」和「生產」等─完全可以放在「後殖民主義」的相關討論來說。但是請饒了黑狼那卡西和眾家看倌吧!如果搖滾圈真的存在那種「不學難自己,學了不獨立,因此想學不敢學」的微妙情結,那麼藝評圈呢?